(一)年11月27日下午,卓尼县接甘南州疾控中心转办的协查11月24日,卓尼县外来务工人员陈某(男)和廖某(男)与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次航班从广州白云机场抵达兰州中川机场。
根据流调报告,陈某、廖某于年11月24日20:05从广州白云机场乘坐CZ次航班,座位号分别为:R47J、R47K,于24日23:20到达兰州中川机场,随后转乘中川机场(1号线)抵达兰州火车站,于25日凌晨1:40入住城关区天水南路31号仁和快捷旅馆号房间。
11月25日10:25,陈某、廖某乘兰州至岷县D次列车,座位号分别是:01车14F、15F,于当日12:30左右到达岷县火车站,全程佩戴口罩。现已对陈某和廖某密切接触人员共18人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月27日,陈某和廖某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28日,18名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11月28日凌晨,陇南市宕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寻找无症状感染者同航班人员密切接触者的通告》。通告称:“年11月27日下午,宕昌县接陇南市疾控中心转办的协查函:11月24日,该县一居民孙某某(女)与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航班从广州抵达兰州中川机场。根据初步流调报告,孙某某活动轨迹如下:11月25日00:10抵达兰州中川机场,下机后乘坐出租车抵达兰州市城关区,入住兰州火车站附近的兰庭华丰招待所;25日步行至兰州火车站;11:35在兰州火车站乘坐D次火车(3车18D),于当日13:36抵达哈达铺火车站。同日14时左右乘坐车牌号为甘KT出租车前往宕昌县城。截至11月27日22:30,孙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卓尼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卓尼县疾控中心提醒,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此期间有可能同乘D次列车和D次列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请11月25日乘坐D(3车厢)、D(1车厢)次列车在岷县火车站下车的同车厢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接报备后,所在乡镇、工作单位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和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请11月25日至27日与陈某、廖某某、孙某某有同行、交谈、近距离接触等情况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不得外出。接报备后,所在乡镇、工作单位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和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上述人员自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人接触,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向属地卫生院电话报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医院就诊,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
卓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卓尼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卓尼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1月28日编辑/王淑霞责任编辑/徐健
审核/刘学花总审核/郑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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