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改革政策改革成果通过验收
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安排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州、县市、乡镇、村组织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历时3年,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了全州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促进了村集体和农牧户双赢双发展。
一是涉改范围。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产改”)涉及8县市99乡镇(含4个街道办)个村,农牧户13万户,农牧业人口56.84万人。年甘南州迭部县(属于国列第四批试点县)率先开展农牧村产改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批复产改《方案》如期完成产改试点任务;年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7县市全面开展农牧村产改试点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如期完成产改试点任务。
二是完成情况。截至年5月,全州8县市99乡镇个村全面完成产改试点工作任务,县市级财政支持产改资金万元,全州清理个村集体资产64亿元,资源性资产万亩,界定成员56.59万人,折股量化资产7.23亿元,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个(包括1个组级),颁发赋码证本,发放股权证12.9万本,发放率%,国家和省级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平台录入率%,圆满完成了产改目标任务。同时,全面完成了年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其结果全面如实录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
三是改革成效。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管好用好村集体“三资”和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其服务功能,村集体和农牧户获得收益。据调查统计,甘南州8县市99乡镇所辖村集体产改新组建的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实际开展了收益分配,具体是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迭部县、玛曲县5县市33乡镇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资金.25万元,受益成员15.82万人。
四是验收情况。一是1年底全州各县市农牧村集体产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农牧村集体产改《试点工作方案》及检查验收指标,严肃产改纪律,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了检查验收工作,其结果通过州上把关审查。二是年5月16日至19日省产改验收组采取抽样评估验收了全州产改成果,对抽样合作市、临潭县、夏河县3县市4乡镇6个村产改成果对照省产改验收指标项核实验收,省验收组认为合作市、临潭县、夏河县3县市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市农牧村集体产改政策法规,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改信息录入国家和省级产改系统、以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等农牧村集体产改试点任务,产改成果能够服务乡村振兴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及执政治理能力,整体综合评价合格,通过省级验收。
内容来源
甘南州农经站
主编
杨智明审核
李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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